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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娄底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12-24 11:20:08 来源:娄底市委人才办

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娄底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娄底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娄发〔2022〕7号)、《娄底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娄人才发〔20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娄底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

在娄底市辖区内工作且符合《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版)》(附件1)中A、B、C、D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可申报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在中央、省驻娄企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分类认定申报。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达到更高类别认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更高类别。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长株潭、粤港澳等地市级高层次人才,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可直接认定。

符合E类条件的,申请人在系统内申报时仅需填报基本信息,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支撑材料,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仅作为后备人才列入人才数据库。

(二)申报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爱国奉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实质性项目合作、创业投资入股,并已在娄底市工作一年以上。合同期内全职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9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3个月以上且应是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并工作成效显著。

3.申报人需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并在我市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或取得较好发展效益。申报认定的荣誉、称号等应为近5年(2020年12月20日后)所获得,涉及到有排名的奖项、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申报人排名应在前三位。

4.申报对象年龄原则上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以下三种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已达退休年龄但办理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的;返聘在岗位一线的;投资创业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2025年12月26日前)

申报人可在娄底人才超市(https://www.ldrccs.com/pub/#/homepage)公告公示栏查阅通知文件,并按步骤申报(注册、登录娄底人才超市,在人才政策模块→业务申报专栏下载、填写、上传相关表格及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表可在业务申报界面导出已关联个人基本填报信息的表格)。申报资料如下:

1.《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2),人才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籍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和退休人员可不提供;

4. 劳动(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6. 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7. 符合《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版)》规定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认定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任职证明、纳税证明、资质认证(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注重精简实用,仅需提供主要支撑材料,无关材料无需提供。

(二)审核

1. 初审(2026年1月13日前)。

(1)中央、省驻娄企事业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的资料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单位分别按照宣传思想文化、教育、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司法、农业、文旅、卫生、国有企业等行业类别直接受理与审核,其他类别的申报由市人社局直接受理与审核。

(2)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的资料先由县市区委人才办、娄底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办负责受理并审核(2026年1月7日前),再按照行业类别由市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审核。

2. 复审(2026年1月27日前)。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版)》为基础,聚焦人才实际贡献,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进行同行业横向比较择优,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建议认定名单。根据建议认定名单人员所属辖区,由县市区委人才办和市委人才办分送纪检、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审。

3. 审定(2026年2月2日前)。市委人才办提出复审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市委人才办对审定的名单在娄底人才超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文、颁证、授卡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文确认,并颁发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A、B、C、D类),颁授“湘中英才卡”。

(五)跟踪管理

市委人才办牵头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行“能进能退”动态管理。高层次人才有离娄、离职、退休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不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范围,并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申报个人或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或撤销原认定结果并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 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

2.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3. 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 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

5. 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的;

6. 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7. 其他应该取消认定资格或认定结果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择优认定。《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版)》涉及的标准为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条件,非充分条件。认定过程中,基本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注重横向比较、行业评价和专家意见,在充分考虑人才的业绩贡献、个人品行、职业操守和群众反响等综合情况后,采取“择优”的原则认定,而非“达标即认”。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用人单位在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务必严密组织、加强统筹,注重政治引领,坚持贡献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好推荐人才遴选申报工作。要认真负责提出推荐具体意见,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和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进行申报,对未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申报审核把关不严、推荐理由不详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密切配合,及时认定。申请人在2025年12月  2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各受理与审核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审核工作,在2026年1月13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组织部42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

联 系 人: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易华

联系电话:0738-8313037

联系地址:湘中大道市政府4号楼211办公室

电子邮箱:ldrck@163.com

 

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娄底市委人才办)

 

附件4: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线上申报流程.pdf
附件2: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pdf
附件1: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版).pdf
附件3: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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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 颜彧

二审 | 刘暾

三审 | 杨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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